上海2023年4月26日 /美通社/ -- 4月26日,是第23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一直以來,樂高集團始終重視保護知識產權,不斷加強針對仿冒者與侵權者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堅決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從而保護消費者免受侵權產品的侵害。
近期,樂高集團兩起知識產權維權案件——“‘樂拼’侵犯‘樂高’品牌玩具著作權案”、“假冒‘樂高’服務商標案”入選由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聯(lián)合發(fā)布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十大典型案例。與此同時,“樂高博士有限公司(LEGO JURIS A/S)訴深圳市森德貿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也被中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協(xié)會優(yōu)質品牌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品保委”)評為2022-2023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佳案例,并位列民事訴訟及司法程序案件的第一名。
“樂拼”侵犯“樂高”品牌玩具著作權案
在“‘樂拼’侵犯‘樂高’品牌玩具著作權案”中,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拆解研究、電腦建模、復制圖紙、委托他人開制模具,設立玩具生產廠,復制發(fā)行樂高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并冠以“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銷售。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萬至二十萬不等。
“樂拼”玩具的包裝盒、說明書及積木顆粒拼搭成的立體造型均復刻樂高玩具,構成實質性相似。此類復制和模仿樂高集團創(chuàng)新成果的行為,給消費者帶來混淆和誤認,不僅侵害了樂高集團的知識產權,更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假冒“樂高”服務商標案
在“假冒‘樂高’服務商標案”中,被告人姚某作為赤某公司實際經營者將從他人處購得的假冒樂高博士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的《授權書》、《樂高教育教練資格證書》等文件在店鋪內展示,并將商標用于店鋪招牌、店內裝潢、海報宣傳、員工服裝、商場指示牌等處,假冒樂高公司正規(guī)授權門店,提供教育培訓服務。被告單位赤某公司及被告人姚某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單位赤某公司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此案為《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來上海市首例假冒服務商標行為入罪的案件,通過擴大假冒注冊商標罪打擊覆蓋面,給予服務商標更為強有力的保護措施。
樂高博士有限公司(LEGO JURIS A/S)訴深圳市森德貿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在“樂高博士有限公司(LEGO JURIS A/S)訴深圳市森德貿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中,樂高集團就被告未經授權在其天貓網店銷售商品的標題及商品詳情頁面中使用“樂高”、“l(fā)egao”字樣的侵權行為提起商標權侵權訴訟。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害樂高集團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樂高集團的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5萬元。
“我們將知識產權視為重要的資產。近年來,樂高集團已經在中國取得了多項知識產權維權勝利,見證了中國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優(yōu)化創(chuàng)新環(huán)境和營商環(huán)境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我們也將不斷努力維護我們的知識產權,以保護我們的消費者免受侵權產品的影響?!睒犯呒瘓F副總裁、亞太及中國區(qū)法務部負責人Robin Smith羅燦表示。
除了采取維權行動外,樂高集團自2015年起在中國積極開展商標保護宣傳活動,幫助消費者正確識別正版樂高®產品,并通過“商標知識小課堂”、“知識產權知識進校園”等活動,幫助青少年培養(yǎng)知識產權與商標保護意識,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力量。
“樂高(LEGO)”的品牌名稱來自于丹麥語“LEg GOdt”的縮寫,意為“玩得快樂”。樂高集團的商標,既是對產品質量和安全性的保證,也承載著樂高®品牌為消費者提供安全、高品質的創(chuàng)意玩樂體驗的承諾。作為一家以兒童為榜樣的公司,樂高集團將一如既往地保護知識產權,把安全、高品質的創(chuàng)意玩樂體驗帶給每一個孩子,啟迪和培養(yǎng)他們成為未來的建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