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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訴葛甲:世界級公關走下神壇

經過20年發(fā)展,互聯(lián)網行業(yè)已逐漸發(fā)展成一種產業(yè),為國民經濟注入新鮮血液,而隨著阿里在紐交所風光上市,這一論證進一步得到有力證實。

如果你認為我將大談阿里上市對互聯(lián)網產業(yè)的影響,那就大錯特錯。故事的主角仍是阿里,不過與其成為全球第二大互聯(lián)網公司閃亮相比,今天阿里起訴自媒體人葛甲一案開庭卻并不怎么光彩。

作為業(yè)內知名“阿里黑”,葛甲長期站在阿里對立面。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去年雙11馬云就與王健林億元豪賭發(fā)表看法,“如果王健林贏了,那就是我們的社會輸了”,葛甲反擊稱“如果馬云贏了,這個民族就輸了”。

不是冤家不聚頭,阿里是如何卷入與葛甲的沖突?雙方交鋒的核心是什么?訴訟可能的結果是什么?

阿里與葛甲沖突始末

從2012年7月起,葛甲一直以評論業(yè)務模式為由對阿里表示“關心”,雙方長期處于暗斗之中,但凡有馬云出席的場合,葛甲都不被待見。盡管雙方形同陌路,但至少未發(fā)展到公開撕破臉的局面,不過從今年7月起,雙方關系急轉直下,不僅掀起數(shù)輪正面交鋒,而且上升到司法層面。

7月22日,處于上市緘默期的阿里向杭州警方舉報某周刊和某些自媒體人進行輿論敲詐,矛頭直指IT時代周刊和葛甲。8月7日,阿里公關總監(jiān)顏喬實名舉報IT時代周刊,并指出蘇寧云商媒介總監(jiān)葛爽與葛甲實為兄妹,前者與IT時代周刊有利益輸送之嫌。蹊蹺的是,事發(fā)前兩天,葛甲發(fā)表聲明稱IT時代周刊不得隨意刊登自己文章。

葛爽隨即發(fā)表聲明,除了澄清與葛甲并非兄妹關系,還要求顏喬道歉并消除影響。葛甲則表示,阿里的用意在于對外表明自己的批評和質疑是受蘇寧指使,并決定對顏喬侵害名譽權行為提起訴訟。

8月17日,葛甲發(fā)文稱阿里搶先一步遞來訴狀,阿里旗下三家公司共同對自己提起訴訟,控告文章捏造事實和損害名譽,要求賠禮道歉并賠償50萬元。“在法律判決出來之前,我唯有積極應訴,盡最大可能為自己辯護”,葛甲表示。至此,資源豐富的阿里與勢單力薄的葛甲將首次對簿公堂。據了解,此事已對葛甲工作和生活產生很大影響,為應對阿里起訴事宜,近日葛甲已從現(xiàn)單位辭職。

9月19日,阿里在美成功上市吸引全球目光,不僅粉碎了外界各種質疑,也沖淡了對訴訟一案的關注。9月23日,阿里訴葛甲一案正式開庭,葛甲到庭應訴。

雙方到底在爭什么

回顧庭上應答內容,雙方主要圍繞葛甲文章是否構成侵權和賠償事宜展開論戰(zhàn)。阿里認為,葛甲發(fā)表的文章內容存在歪曲和夸大。葛甲則表示,自己99%的文章都是評論,很少涉及事實,語言犀利只是寫作方式,并非針對阿里。

我們來看一小段庭審內容:

阿里巴巴:葛甲的文章中說阿里“哄著騙著把錢賺到自己口袋里”,是否有客觀依據,是否進行了核實?

葛甲:這個是我個人觀點的陳述,是我對阿里商業(yè)模式了解的基礎上得出的,只是我的一個看法,并不是一個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公開質問葛甲是否具有發(fā)表互聯(lián)網新聞的資質認證,葛甲否認自己是記者、媒體,只是評論??偨Y下來,雙方交鋒的最核心之處在于事實與評論的界定。阿里堅稱葛甲有違事實,而葛甲認為自己對事實有感而發(fā)。

近兩年以來,傳統(tǒng)媒體發(fā)展陷入困境,隨著WeMdiea成立,騰訊大家和百度百家的崛起,“自媒體”概念迅速走紅。事實上,無論葛甲是否承認,個人對科技事件公開發(fā)表評論已屬于自媒體范疇,而這也是區(qū)別于傳統(tǒng)媒體的重要特征。

傳統(tǒng)媒體的寫作風格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實時報道型,詳細記錄事件的來龍去脈;二是報道+評論型,其中評論部分為體現(xiàn)媒體的客觀和公正性,主要引述第三方觀點,傳統(tǒng)媒體“偉光正”的形象屢遭詬病。相反,自媒體更接地氣的表述手法,再通過微信公眾平臺、朋友圈等社會化平臺傳播,正成為用戶獲取信息的重要來源,自媒體正傳統(tǒng)媒體發(fā)起降維攻擊。

作為自媒體,葛甲的評論主要基于事實,第三方媒體報道作為評論的上游,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阿里認可的事實,如內部腐敗和假貨;二是阿里不認可的事實,如作評論必須事先核實,葛甲被阿里揪出3篇出處文章晚于自己的文章。

在評論層面,阿里認為財經評論不能用文學手法來寫,葛甲否認財經評論一說,堅稱自己是雜文評論,具有一定文學色彩很正常。“對于文章的隱藏內容、深層次理解,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解,觀點不一致不代表就是侵權”。

另外,葛甲對阿里把損失量化成50萬也提出質疑。阿里解釋道,“提起50萬的賠償,是考慮到負面影響和阿里為此付出的成本”。阿里認為葛甲往往在其關鍵時刻發(fā)聲,比如啟動上市期間提出訴訟,是為了向投資者宣誓有信心把問題說清楚。

阿里世界級公關走下神壇

雖然目前法院并未宣判,但從此次阿里對葛甲的主動公關表現(xiàn)來看,號稱世界級公關團隊的阿里正走下神壇,逐漸淪為公關教育中的失敗案例。

我們再看一小段庭審內容:

葛甲:葛甲的文章是否對阿里巴巴的業(yè)績造成損害?

阿里巴巴:阿里業(yè)績并未因此下滑,但這些文章客觀上損害了阿里業(yè)績的上升。

此金句一出,阿里前員工馮大輝表示不淡定,“葛甲好牛逼啊”“提個建議:應該對那些大肆吹捧阿里因而「客觀上使得阿里業(yè)績上升」的媒體發(fā)獎金”。

作為上市后的頭炮,為應對此次訴訟,阿里勢必在開庭之前進行多次沙盤推演,模擬庭上可能發(fā)生的各種交鋒,公關團隊也參與潤飾措辭。在庭審這一莊嚴場合,阿里竟犯這種低級錯誤,著實讓人大跌眼鏡。

事實上,這并不是阿里公關團隊的第一次響應失敗。早在今年春節(jié),微信興起全民搶紅包熱潮,支付寶錢包節(jié)節(jié)敗退,阿里竟反應全無,幾天之后才由馬云出面發(fā)出“微信紅包如同珍珠港偷襲”。

與百度、騰訊不同的是,阿里對市場公關極為重視,阿里CMO王帥入選合伙人就是證明。把市場公關上升到公司層面的阿里,表現(xiàn)為何再三反常,阿里公關到底怎么了?

且不論阿里公關衰退的真相,阿里上市后,無論是自身生態(tài)建設,還是國際化之路,都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zhàn),上市后第一季度財報將格外引人關注。伴隨而來的質疑、否定和品牌宣傳力度都將空前爆發(fā),盡管擁有馬云這一活招牌,阿里市場仍需重整旗鼓。

我認為企業(yè)掌握更多媒體話語權勢在必行。阿里入股虎嗅,加上此前傳聞阿里投資21世紀傳媒,都足見馬云對媒體的重視。相比易于掌控的網絡媒體,巨頭對傳統(tǒng)媒體更加垂涎,媒體報道帶有風向標性質,便于緊跟國家政策。

習大大倡導傳統(tǒng)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發(fā)展,小米副總裁黎萬強也強調每個公司都應該做自媒體,建議把企業(yè)自媒體化上升到戰(zhàn)略層面,近期上線的新媒體網站界面投資方就有小米。

可以預見,未來巨頭進軍傳媒產業(yè)、搶占話語權將成為主要趨勢,阿里也應及時加強危機公關能力,與未來業(yè)務發(fā)展的趨勢相匹配。

訴訟走向如何

回到訴訟本身,庭審結束之后,盡管阿里相關人士稱不存在和解可能,但葛甲透露雙方已接受法庭提出的調解建議,目前正進入調解程序。在我看來,雙方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對阿里而言,他們的核心訴求是消除文章內容帶來的不良影響,尤其在上市之初股價波動的敏感時期,阿里必須維護自身品牌形象。同時,也借此警告某些蠢蠢欲動的自媒體人,而要求50萬賠償只是表象。

至于賠償金額,葛甲文章對阿里造成的影響,很難具體量化,就算葛甲文章中3處出處不正確,也不至于賠償50萬,可能是幾千到幾萬。

作為中國自媒體第一案,目前外界關注的焦點在于法院如何判決。除去雙方和解,結果很明顯,要么阿里勝,要么葛甲贏。如果阿里如愿以償,也就是基于事實的評論構成侵權,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公民、媒體的言論自由和輿論監(jiān)督權利,今后公民對言論自由的尺度都不好把握,導致不敢說話。

另外,阿里勝訴將被視為其他企業(yè)處理與自媒體人糾紛的正確“模板”,對自媒體的發(fā)展將產生重大打擊。由于不同自媒體人對媒體報道的解讀角度不同,發(fā)表的文章如果不被企業(yè)認可,將陷入“寫差被企業(yè)告、寫好被用戶罵”的死循環(huán),同時對某些企業(yè)高級黑而言是滅頂之災,自媒體無法正常表達自己觀點。如果把自媒體比作產品,失去初心,被用戶拋棄,存在意義何在?

如果葛甲勝訴,代表基于事實評論的自媒體得到法律保護,是對公民言論自由的捍衛(wèi),個人擊敗大公司將為自媒體處理與企業(yè)關系大大增添自信。對自媒體而言,在合理范圍內,言論得到自由發(fā)揮,能保證內容的真實性和可讀性,長遠來看有利于行業(yè)良性發(fā)展。

正如葛甲所說,我只是針對事情本身評論,并非針對阿里。就事論事,我看好自媒體的未來,真心希望葛甲贏!

 

來源:百度百家

作者:IT段王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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